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 (张文婷)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 。会上 ,针对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这一问题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进行了详细解读 。
陈金甫指出 ,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到三方面的变化 :首先是保障模式的变化 ,也是此次改革的核心 ,即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向基金共济式保障模式转变 。陈金甫表示 ,经过广泛调研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人民需求的提高 ,个人账户的局限性逐步凸显 。主要问题是保障功能不足 ,共济性不够 ,减轻负担效果不明显 ,有病的不够用 ,没病的不能用 ,另一方面存在不法分子实施欺诈骗保的现象 。
其次是可以极大提高统筹基金的使用效率 ,起到“腾笼换鸟”的功效 。
陈金甫给出了这样一组数据 :从整个测算情况来看,改革前 ,2020年个人账户累计结余1万亿元 。“这1万亿是别人不能使用的 ,部分地区积累比较高 ,而有的地区积累不足 。通过这次改革 ,当期会有两千亿的基金用于加强门诊保障 ,这笔钱可以变为实实在在的基金投入,用于患病者身上 ,特别是老年人身上 ,真正用于医疗服务支付 ,从而支持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医疗资源利用 。对于基金使用效率方面 ,是一个极大的激活和提升 。”他说 。
此外 ,此次改革加大了对基层医疗服务的资源优化配置 。陈金甫介绍 ,原来统筹基金只管住院 ,个人账户管门诊 ,导致老百姓但凡要报销就得去住院 ,出现了小病大养的现象 。尤其是老年人慢病多 ,住院率达到了40% 。
改革以后 ,门诊同样可以报销 ,不需要住院就可解决 。陈金甫指出 ,此次改革通过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 ,来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 ,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 ,相应提高门诊的医疗服务可及性 ,减轻群众特别是减轻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