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各药品企业
:
根据《关于做好机构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和《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有关规定
,按照主动申请原则
,现将药品申报企业变更明细表(附件1)
、挂网药品国家医保编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2)及产品信息变更明细表(附件3)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
。公示期间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
,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
,线下提交质疑函件
。
受理时间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
(上午9
:00—12
:00
,下午14
:00—17
:00)
受理地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楼)
联系电话
:028-86917838 028-85151912
附件
:1.
2.
3.
四川省药械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