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医药集中采购的贯标工作
,现通知如下
:
一
、工作范围
1.所有参与平台采购但未取得国家医保业务编码的医疗机构
。
2.国家赋码范围内未贯标对码或医保编码已失效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
。
二
、工作内容
1.医疗机构请前往国家动态维护平台申请医疗机构医保业务编码
。
2.生产企业请及时贯标对码
,已完成贯标对码的产品
,请核实系统内产品国家医保代码的准确性及有效性
。
三
、操作方法
1.未贯标医疗机构请前往“国家动态维护平台” “定点医疗机构代码”的维护入口申请医疗机构医保业务编码
。
2.未贯标对码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请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进入“药品/耗材交易结算”页面的“产品对码”菜单
,对已挂网的目录
,点击“对码”按钮
,再点击“选择药品/选择耗材”
,选择与挂网产品一致的产品代码进行对码
。如未查找到本企业挂网产品的医保编码
,请及时去“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申请国家医用耗材统一医保代码
。
四
、注意事项
1.未贯标医疗机构将暂停资格
,待获得医保业务编码后
,动态恢复采购资格
。
2.已失效的药品医用耗材产品将暂停挂网采购资格
,完成贯标对码后
,动态恢复采购资格
。
3.具体信息
,请登录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
。
五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791-88130800(药品)
,88102300(医用耗材)
。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025-88030286 0791-88150577
。
江西省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9月7日